不日,蒋密斯带儿子正在重庆磁器口一家糖果店,品味后选了4块牛乳派让店家称重算钱。劳动职员显露先切再算,并创议蒋密斯再选一块,可能送一块。店家切完后称重,6块糖总价高达466块钱。蒋密斯以为太贵不念要了,店家称糖是现切现卖的,12.8元/50克,按克称重计费。由于曾经切好,蒋密斯只好付了款,过后她称有一种受骗受愚的感到。(2月7日《成都商报》)
先让消费者品味,继而再切开,结果以糖果是现切现卖为由,让消费者不得不付款。表貌上,涉事商家的操作并无不妥,但细究起来,该商家事先不见告糖被切开后务必购置,切好后又让消费者陷入“不得不买”的境界,难怪消费者有受骗受愚之感。其余,6块糖高达466元的价钱,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质疑。然而,面临消费者的质疑,商家以明码标价为由举行辩白,实正在让人难以承受。
对商品明码标价,是商家保证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定负担。《价钱法》第13条划定,规划者发售、收购商品和供给效劳,应该遵循当局价钱主管部分的划定明码标价,说明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品级、计价单元、价钱或者效劳的项目、收费准绳等相合情状。正在这起“6块糖466元”的胶葛中,商家确实做到了明码标价,固然其以克为计价单元的做法适应功令划定,但这种不以群多熟谙的以斤为计价单元的标价,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价钱不贵,差异计价单元也让商家宰客趁火打劫。
实质上,个人商家应用明码标价合法马甲宰客的境况并不鲜见。因为商家的标价适应功令划定,这种宰客动作因穿上了合法马甲更拥有潜匿性,往往让消费者防不堪防。一朝消费者感到价钱太贵念要懊悔时,商家便推出明码标价的挡箭牌,强迫消费者购置已下单的商品。也正因而,极少商家蓄志将差异计价单元举动变相抬高商品售价的法宝,误导以至是诈欺消费者。
明码标价是商家必备的根本贸易伦理,但这并不虞味着商家可能为所欲为地抬高商品售价。《价钱法》第7条划定,规划者订价,应该用命公正、合法和竭诚信用的规则;第8条划定,规划者订价的根本依照是临蓐规划本钱和商场供求处境。遵从上述划定,正在这起“6块糖466元”的胶葛中,消费者感到受骗受愚的一个紧要原由,恐惧就正在于商家售卖的糖果价钱不对理,曾经偏离临蓐规划本钱合理局限。
正在这起胶葛中,进程协作,消费者和商家最终博得了原宥。即使目前没有证据注明商家确系强买强卖,但商家恐怕应用明码标价宰客的苗头值得警觉。表地景区及商场囚系部分要以此为戒,触类旁通,深查商家正在明码标价合法马甲下恐怕存正在的宰客动作,确保景区的商品售价回归合理、公正的寻常轨道。这不只合乎消费者合法权力的维持,更合乎都会的情景和旅游业的健壮成长,表地景区和联系部分应高度偏重。
老話說得好,金杯銀杯不如消費者的口碑。面臨商場經濟優越劣汰的原則,商家正在商品售價方面只要誠信遵法,取得消費者的相信,才是無誤采用。不然,企漁利用明碼標價合法馬甲做“一錘子生意”,不僅功令不甘願,況且還會遺失消費者相信,落得個“無人問津”的終局。這是不二商場规则,但凡有理性的商家,都应铭刻于心。